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葛洲坝宜城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8万吨/年有机污染土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葛洲坝宜城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8万吨/年有机污染土壤项目
建设地点:宜城市葛洲坝宜城水泥有限公司厂区内
建设单位:葛洲坝宜城水泥有限公司
葛洲坝宜城水泥有限公司在湖北省襄阳市宜城市葛洲坝宜城水泥有限公司厂区内建设水泥窑协同处置8万吨/年有机污染土壤技术改造项目。本项目依托葛洲坝宜城水泥有限公司48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利用水泥窑无害化协同处置有机污染土壤。处置方案为依托现有密闭式输送系统,将有机污染土壤直接输送至水泥窑高温段(预热器分解炉)进行高温处理。
附件1:葛洲坝宜城水泥水泥窑协同处置8万吨年有机污染土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附件2:葛洲坝宜城水泥窑协同处置8万吨年有机污染土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公示时间: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8371055824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